
徐泾第二小学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
徐泾第二小学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
为落实《徐泾第二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》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,做到宏观有人管,微观有人抓,严防事故发生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、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和消防宣传教育的所需经费的配置由园长负责,检查、督促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。
2、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负责教学部门负责人负责。
3、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单位法人总负责,谁主管谁负责,谁在岗谁负责。
1)班主任负责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。日常由三位教师负责教室消防安全。
2)其他各办公室消防安全由办公室人员负责。
3)各类专用活动室由专职教师和进入专室活动的班主任负责。
4)机房消防由安全维护员负责。
5)仓库消防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。
4、责任追究。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、违规操作、责任心不强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,将追究责任:
1)一般轻微的事故(只造成校产轻微损失,无人员伤亡)责任。赔偿经济损失,扣除当月安全奖,学期末不能评先进,评优。
2)校产损失较大,有人员出现伤害的消防安全事故。责任人应赔偿校产损失和大部分医疗费用。扣除当月安全奖,当年不评优、不能晋级,考核按不合格处理。
3)校产损失较大,出现人员伤亡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。责任人赔偿损失,解除聘用合同,并由公安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徐泾第二小学
2020.09.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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